记得汶川地震时,我将妻子、父亲都拉上捐款,我很愉快。事后,我还要问问做生意的亲戚,他们捐款没有;凡没有捐款的,我也就少与他们来往了。
昨天收到一个通知,说,xxx市委与市政府欲将xxx城市打造成绿色城市,动员大家捐款植树。打造绿色城市,捐款植树,当然是应该的,应该高兴。
不过,这次捐款有些让人尴尬,尽管没捐几块钱。
听说,此次捐款之前全xxx市的公职人员人均被捐400元,是公安局某人不满意这种做法,就说了出去,于是中央电视台、湖南电视台都报道了这件事。报道后400元又回到大家的工资卡里去了。
不知什么原因,近日领导宣传说,自愿捐款吧,少则100元。
捐嘛,这哪里算捐呢?分明就是迫于领导“做工作”,捐款是害怕所为,有损自己的人格;不捐嘛,肯定有穿不完的小鞋了。
不说,真有点堵心。说出来,也许要招惹是非。
我总觉得,一个人的价值在于给天下人谋福祉。打造绿色城市,本来也是为老百姓谋福祉,只不过做好事的人为什么就没有一点自信,他们完全可以说,借老百姓的钱,在限定时期内连本带息偿还?如果真是做好事,到期政府还不起,只要说明一下,相信老百姓是不会纠缠那点小钱的。
但是,领导并不愿意这么做,所以,打造绿色城市是做了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,还真说不清楚。而且电视台,即使是中央电视台,又有什么用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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